用“意愿经济”看分类广告网站
Posted: 三月 17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互联网 | 1 Comment »前两天,我写了篇“意愿经济”,介绍了Intention Economy这个新提法。NETg在留言里面提到客齐集,说是已经有这种形式的网站了。
我在咀嚼“意愿经济”这种提法的时候,也想到过客齐集这种分类广告网站。相比一般用户,访问分类广告网站的用户,本身就有一定的消费意愿,因此分类广告对目标客户的到达率比较高,做得好的话比一般的撒网捕鱼式的广告效果要好,成本也低得多。另一方面,用户也可以免费发布消费意愿,让商家找上门来。但这就是Doc Searls说的Intention Economy吗?
以我的理解,“意愿经济”应该围绕着用户的消费意愿来组织整个服务体系,从而使消费者满意地获得产品或服务,同时降低商户寻找目标客户的成本。从这个角度来看,分类广告这种形式还是远远不够的。随便到一个分类广告网站看看就知道,商户发布的广告信息远远超过消费者发布的消费意愿。信息分类广告网站尽管通过提供分类、搜索等工具,方便了用户查找感兴趣的信息,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广告发布平台,而不是“意愿经济”所说的,围绕消费者意愿进行组织的服务平台。最明显的一点,商户的广告和消费者的意愿之间是割离的,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两者之间缺乏互动。消费者要搜索、浏览才能找到商户,商户也要靠同样的做法来查找消费者,而他们两者之间完全可以通过网站自动予以匹配。
设想一下分类网站对当前服务的改进。当消费者发布消费意愿的时候,网站程序通过搜索、匹配的算法,主动列出满足条件的商户和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供消费者挑选,同时在后台通知对应的商户。同样地,商户发布信息之后,也可以定期查看有哪些消费意愿是和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相匹配的,从而可以主动联系消费者。有了这样的技术手段,网站才真正成为消费者和商户的联系纽带,有效地改变目前买卖信息背靠背的局面。再把空间拓宽一些,弄一个分类广告网站的联盟或者跨网站的搜索引擎,将买卖双方的信息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匹配,这会不会是又一个新的业务模式呢?
应该说,我确实对互联网行业不熟悉,因为我不在其中做事,但我的工作生活都会受到它的影响。我的blog之所以名为“站着说话”,就是取其“不嫌腰疼”的意思。我姑妄说之,各位姑妄看之吧。
你的最大优势是你不是做互联网。
什么都敢想。
而且你出发点就比那些做互联网的家伙强百倍。
他们只会抄,死抄。
你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
我很喜欢看你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