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的经济学
Posted: 七月 26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版权, 经济学 | 2 Comments »首先要声明,我反对盗版。反对的理由倒不是盗版断了我的生路,而是从法律、道德和常识判断,偷人家的东西总是不对的,无论能够找出什么样冠冕堂皇的借口。第二,我要承认,我曾经用过很多盗版,包括软件和音像作品。现在在尽量少用,但还是在用。前后两点对照也许显得虚伪,但这是我的实情。相比之下,自由软件的倡导者Richard Stallman要决绝得多,非自由软件不用,决不妥协,如果没有相应的自由软件,他宁可放弃某项需求。我辈凡人,做不到,只能尽量向高标准看齐。
前段时间香港导演彭浩翔为盗版之事与网民争论,其中驳斥了盗版有利于扩大知名度的看法,认为如此这般的知名度对其本人无益、对投资商亦无益。但在这一点上,微软的视点更为长远,看法也更为坦白,因为Bill Gates说过:要偷就来偷我的吧,等你们都偷上了瘾再来慢慢收拾你们。实际情况是,盗版的存在和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微软垄断地位的形成,微软从垄断之中获得的好处也许大大超出了盗版对它的伤害。当然,把电影与微软软件一起类比也许不太合适,微软软件的网络外部性使其在软件市场上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但电影市场上却看不到这种情况。所以,比较而言,电影、音乐这类东西受盗版的伤害应该更重。
在估计盗版造成的损失时,无论是电影发行商还是商业软件联盟(BSA)都喜欢直接将正版售价乘以盗版数量从而得出一个天文数字,并据此作痛心疾首状。但他们在这么做的时候,实际上忽略了一个很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即价格与需求的关系。经济学告诉我们,在需求不变的前提下,正常商品的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降低而增加,随着价格的升高而下降,这一点与我们日常生活的直观体验相吻合。回到电影或软件上,盗版的存在并兴盛的主要因素就在于其极低的获取价格,也就是说,低价的盗版实际上拉低了某个电影或软件在市场上的价格,从而造成了需求量的上升。反之,假如没有盗版,按照正版的定价,很多人就不会去消费那个产品。举个例子,假如定价100美元的Windows在没有盗版存在的市场上本来能卖出100万套,但因为有盗版的干扰,正版只卖出了20万套,而正版、盗版的总销量达到1000万套。如果微软要计算盗版造成的损失,应该是80万X100美元=8000万美元,而不是980万X100美元=98000万美元,因为两者之间900万套销量的差别在正常的市场上并不存在,也就谈不上什么损失。
明白了这些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方面BSA用天文数字作为维护其知识产权的大棒,另一方面在打击盗版的行动上却并没有赶尽杀绝,因为盗版助长的垄断合乎他们的利益,扼制了以Linux为代表的其它自由、开源软件的发展。相对而言,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反对盗版更为坚决,手段也更激烈,因为他们没有垄断的利益。从BSA和RIAA两者反盗版行动的差异上也可以看出盗版对两个行业的伤害各不相同。
指出夸大了的盗版损失,并不是为了给盗版再找到一个理由。我一开始就说了,我反对盗版,尽管还算不上深恶痛绝。
如果总有人说故事后面的故事,那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太多的热闹可以看了,大哥在做详细解读魔术的人?
独特的视点,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