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四月 29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FOSS, Linux, 开源, 操作系统 | No Comments »
清华紫光不买微软的帐,选择了Linux系统作为预装的“正版操作系统”,在一些人眼里成了对抗微软的英雄。
在我看来,紫光所以没有全面投靠微软,说到底还是钱作怪。报道说得很清楚:“紫光不认可微软方面的报价,双方正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所以,尽管紫光此举似乎对于Linux的推广有好处,但考虑到目前普通用户的使用能力,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Linux只不过是被紫光拿来当枪使。一旦价钱谈妥了,紫光还会有多大比例预装Linux的机器就不言而喻了。
以紫光在市场上的出货量,相比其它的大厂商,它与微软的议价能力无疑要弱很多。假如市面上的PC操作系统只有微软一家,照现在部委的规定,紫光也没什么好说的,洗干净脖子乖乖地挨宰就是了。但是,有了以Linux为代表的一系列开源的操作系统,微软就不能不有所顾忌,不得不坐下来和紫光这样的厂商谈一谈了。
前两天我写了“别把豆包不当干粮”,挺了一把DOS作为“正版操作系统”的地位,但那主要是看不惯那些所谓专家的嘴脸,看不惯那种朝令夕改的随意性。真正说起来,DOS早就该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在功能上能与Windows抗衡、让微软有所忌惮的,也就数Linux了(BSD们的份额比Linux更小,粉丝们就不用在这里挑刺了)。且不说Linux是否真的比Windows好,是否有一天能够打败Windows,起码在眼前它是微软所认为的严重威胁,是紫光们能够依靠的利器。这就够了。
市场经济的最大好处就在于有所选择,有了选择用户才能保住不受厂商任意宰割的权利。AMD与Intel竞争,结果是CPU的更新换代才越来越快,降价也越来越快;联通与移动竞争,才有手机话费的降低和层出不穷的优惠套餐。所以,AMD的CPU不一定比Intel的好,联通的服务也不见得就比移动的强,问题的关键在于有了AMD、联通这样的挑战者,Intel、移动的行为才受到牵制,才不能独掌对消费者生杀予夺的大权。作为消费者,你可以是Intel的粉丝,也可以是移动的忠实客户,但你不应该帮着Intel去打击AMD,也不应该帮移动去把联通赶尽杀绝。保护AMD和联通,就是保卫自己选择的权利。
同样的道理,你可以不会用、不去学Linux,但是起码要在道义上支持Linux、支持开源软件,这是我们抗拒微软全面垄断的最后防线。
另:Linux厂商Redhat推出的几个对抗微软的宣传短片:Truth Happ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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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四月 28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Linux, 微软, 操作系统 | 1 Comment »
咱们的部委真忙,刚刚出完所有出厂PC都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通知,现在又开始研究DOS算不算操作系统。据说两部委咨询的专家们多数认为DOS系统满足不了普通用户的正常使用,所以预装DOS不算装了正版操作系统。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DOS算不算操作系统,二是什么叫满足用户正常使用。
了解历史的人大概还记得DOS=Disk Operation System,磁盘操作系统。人家大名都这么叫了二、三十年,经我们的专家一说,就好像阿Q被赵太爷当头棒喝那般:“就你也配姓赵?”这样一来,DOS大约确定是不能叫做操作系统了。
再说什么叫满足用户正常使用。无论机器上安装了什么操作系统,用户用到的都是各种应用程序,是应用程序在和操作系统打交道。只安装DOS或者Linux内核,机器确实干不了什么。同样,即便安装的是Windows,假如不是其中捆绑了IE、媒体播放器之类的应用程序,光凭Windows的华丽界面又能满足什么正常使用呢?如果用户有文字处理、表格计算这样的需要,仅凭一个Windows就能满足得了吗?
专家们还认为,消费者在购买预装DOS的机器后一般都会再重新安装盗版Windows。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事实,但是现代法律精神讲究的是无罪推断,我们的主管部门恐怕不能以“一般都会”这样的推测来作为执法的依据吧?专家可以有诛心之论,执法部门如果也这样岂不是让天下人心寒?
尽管DOS是一个过时的操作系统,但是捍卫DOS“正版操作系统”的地位,就是捍卫法规的尊严。如果听任所谓专家们的说法,不能满足普通用户“正常”使用的都不能叫做正版操作系统,那么普通用户不会用Linux,所以Linux也不能叫做正版操作系统,推而广之BSD、Solaris等自然也要排除在外。
写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想要大家都装Windows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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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四月 19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Linux, 微软, 操作系统 | 1 Comment »
联想和微软签了购买12亿美元软件的大单,加上此前方正2.5亿、同方1.2亿、TCL 0.6亿,仅这四家公司采购的微软软件价值就超过了16亿美元,换成人民币(按1:8算)就是128亿。
前几天,Newsforge网站发了一篇Robin ‘Roblimo’ Miller的文章“The hidden benefits of free software”。Robin在文章中提出,计算开源/自由软件所能带来的效益,不能仅仅考虑它们对于软件行业的影响,还应该看看它们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所带来的影响。假如投资1000美元,两种花法,一种是向外国软件厂商购买许可,另一种是投资于本国的软件公司用于改进开源软件。Robin指出,钱如果花到外国公司身上,不会给本国经济带来多少好处,而花在本地软件公司的钱可能转化成买食品、付租金或按揭、购买其它服务等等各种各样的用途,这笔钱可能有3至6倍的乘数效应。换句话说,花在本地软件公司的1000美元,可能拉动3000到6000美元的消费,这还没有算上开源软件在这笔投资帮助下投入实际应用所产生的效益。
IDC最新发布的报告《中国Linux市场2006-2010年预测与分析》显示,2005年中国Linux市场收入是1180万美元,还不到1亿人民币,到了2010年将达到5110万美元,也才4亿多人民币。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假如从上面的128亿里面拿出8亿在国内投入Linux等开源软件的开发和完善、投入对开源软件开发和应用人才的培养,且不说能不能有3倍的乘数效应,相信仅这8亿就能够给国内的开源软件市场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这8亿投资能够成功打造出一款方便实用的中文桌面Linux系统,我们的PC厂商跟微软谈判起来腰板是不是能够硬很多呢?从这个角度看,即使开发出来的Linux系统赚不了什么钱,光是逼微软打折能省下的钱大概也不止8亿吧?
可惜的是,我们的PC厂商“以与微软合作为荣,以微软不给面子为耻”。假如不改变这种荣耻观,前面的想法,再好也只能是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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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四月 11th,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Linux, 微软, 操作系统 | No Comments »
《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认为这是微软公关的又一胜利或是对美国压力的一种屈服。但结合目前的时事背景,加上仔细阅读《通知》的遣词用句,我越来越觉得其中暗藏玄机。下面我会试着逐段解析一番。
事先声明,所有解析纯属个人见解,如果有人以此为依据进行实施,无论后果如何,与本人无关。
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具体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是《通知》出台的依据。其中提到了两部法规,据达人研究,并没有从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条款,可见《通知》的立论依据值得商榷。
一、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二、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这两条之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两个“应当”。我不太清楚公文用词的轻重程度是怎么定义的,但我知道建筑行业许多国家规范、标准的附录中会对用词的严格程度作出说明,通行的是: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以此类推,《通知》用“应当”而不是“必须”,一则让人进一步对于其底气是否充足引发遐想,二则说明了《通知》的强制性的限度。
三、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计算机生产企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制定预装软件价格和服务条款,使计算机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获得授权。
这一段我看是反戈一击:你不是要我装正版操作系统吗?可以,但你的价格不能太贵。当然,这里用的也是“应”,还是限定了反击的程度。
四、进口计算机需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
五、计算机生产者和操作系统软件提供者须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信息产业部报送上年度计算机销售数量、操作系统软件的预装数量。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信息产业部将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布。
这两条规定了计算机厂商的申报义务。如果不按要求上报数据,处理措施不过是限期补报或改正,至多向社会公布而已,似乎没有别的处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版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举报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版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计算机行业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宣传,积极倡导和督促计算机生产者、销售者和有关软件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做好正版软件保护工作。
六、七条纯属官样文章,没什么可说的。
最让人欣慰的是,整个《通知》里面只提到“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但并没有限定要用哪一种。因此,装Windows符合要求,装Linux、BSD之类也不违反规定,甚至只装个FreeDOS也应该能够过关。
所以,《通知》的出台真的是微软公关或者美国施压的结果吗?我更相信它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的又一智慧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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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三月 23rd, 2006 | Author: windrose | Filed under: 文章 | Tags: FOSS, Linux, 中文, 字体, 开源 | 2 Comments »
文泉驿是一个开源的中文字库开发计划,目标是构建一个覆盖Unicode 4.0所包含的7万多汉字的开源字库。 前几天,文泉驿发布了代号为“北斗”的点阵宋体v0.7版,从屏幕截图看,又有了很大进步,显示效果与Windows中的宋体点阵已经不相上下了。
用惯了Windows的用户可能会奇怪,那么多好好的字体为什么不用,反而要搞一个开源字库呢?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我们在Windows系统中使用的中文简体字库都是商业字库,在它们的许可证条款中都限定了捆绑式的使用条件,如果把它们从Windows系统剥离出来,用到Linux或者BSD系列这些开源的操作系统之中,厂商乃至用户都面临着潜在的法律风险。
香港Debian组织维护了一个Wiki网页,列出了几乎所有Linux系统中可用的中文字库。从那个页面我们发现,繁体字用户的选择竟是如此丰富多彩:文鼎、王汉宗尽管是商业的字库公司或开发者,却大大方方地捐出了几十款中文TrueType字体供开源世界使用。即便没有他们施以援手,台湾“教育部”还提供了“标准字形”,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也购买了华康字体供个人非商业用途使用。
简体中文用户则没有这么幸运。在现今丛林法则盛行的世界,指望商业字库公司捐出一些字库供开源社区使用,无异与虎谋皮,忙着建立和谐社会的人民政府怕是忙不过来,目前指望不上。幸亏有了文鼎和王汉宗们,他们不仅捐出了繁体字库,也体贴地捐出了几种简体字库。尽管只是GB2312编码的6000多字,但假如不是靠了他们,严格地说,开源社区就几乎没有可用的中文简体TrueType字体了。
既然现有的字体(尤其是简体)不敷使用,于是房骞骞这样的当代仓颉们发起了文泉驿项目,利用开源社区的力量,用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一个字一个字地自己画出来。现在做出的宋体点阵字体只能说小有所成,应付计算机屏幕的显示还勉强可以,而满足大字号显示和打印输出的矢量字体制作才是更加的任重道远。
对于很多普通用户来说,字体是否开源只是其次,解决眼前的问题才是关键。于是,从Windows系统“借”各种字体来用成为普遍的解决方案,这也是涉及Linux中文化的文章或帖子屡次提到simsun的原因。相比盗版Windows,“借”字体的做法假如侵了权,侵的也都是“自己人”的权,大不了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么想,总算是有点心理安慰。